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航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

为强化航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,保障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,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,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,根据滨州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文件精神,明确学院安全责任体系,以及学院、研究所、重点实验室、实验中心及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人。

航空工程学院安全体系分为三级,即:

学院级,学院各研究所、重点实验室和实验中心主任级,实验专职人员级。

学院、学院各研究所、重点实验室、实验中心及各实验室的安全责人:

安全一级:

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总责任人:陈立刚

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具体负责人:王泰宁

安全二级:

航空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全责任人:陈立刚

航空发动机研究所安全责任人:谢振伟

无人机技术研究所安全责任人:马国利

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安全责任人:张成亮

航空技术实验室安全责任人:郭洪岩

安全三级:

航空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职人员:高海阔

航空发动机研究所专职人员:刘晓振

无人机技术研究所专职人员:张鑫

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专职人员:李洁

航空技术实验室专职人员:王俊平